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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不满肯定有,现在小年轻没有长性之类的抱怨少不了,只不过不会给悠悠她们听见了。

她们到“港湾”的第一天,郑泽做主,先带悠悠和自己的合伙人吃了顿饭,无非就是混个脸熟:以后这俩娃娃在这里厮混,希望多多照顾。在座的还有请来的驻唱乐团,是本地比较有名的野生音乐人,席间还夸了悠悠声线好。

郑泽自知是个绑不住的候鸟,三不五时就会飞走的,因此这一步非常有必要。

也幸而他思虑周全,这样做了。

隔了没几天,接到私活,他立马背着设备要出差到祖国遥远的边疆。

临出发前,悠悠站在越野车跟前和他道别,背着小手,笑眯眯的。

郑泽望望亭亭玉立的小外甥,小宋语调平静的话语又在耳边响起。

“我不会对任何人下手。悠悠以后,并不会记得我。我更不会,一辈子缠着她。你可以放心。”

“所以,希望舅舅不要揭露我。我和悠悠在一起的时光,就当做郑女士偿还给我的一生了。”

见悠悠笑得无忧无虑,郑泽一声叹息。

“舅舅,一路顺风啊。”悠悠弯下腰,笑得眉目弯弯,露出左脸一个浅浅的酒窝,“下次回来,记得给我带个小舅妈。”

郑泽吸吸鼻子,甚是自负地哼了一声:“想要小舅妈?随时都能有,只是你舅舅不想。”说着一踩油门,出发了。

悠悠觉得很刺激。青少年都有叛逆的心情,悠悠在家有老妈压着不得出头,现在可以在酒吧玩!从课余生活方面来讲,这可算是质的飞跃!

只不过,每天陪了宋清晨来,她坐在角落的桌子,还是……写作业。

悠悠发现自己有做伟人的潜质。当年毛.主席不就是在闹市读书的嘛?她也可以!而且越热闹,她的效率还越高。

偶尔抬头看一眼,只见那只小吸血鬼也十分游刃有余,在客人中间混得风生水起的。偶尔笑笑,这略显昏暗的屋子便一整个都随之敞亮起来。

悠悠提笔,在草稿纸上写下四个字:蓬荜生辉?

好像不是这么用?要不然还是搜一下好了。

刚拿起手机,瞥见来了一个金色头发的女人。

经历过瑞德那件事后,她现在对外国人有很深的心理阴影。但凡见到,总怀疑是超自然生物。

眼看那金发女人打个马虎眼,和宋清晨使了个眼色,人就消失了。

悠悠注意细看,宋清晨起先还继续端酒送酒,过了大约半盏茶的时间,只见她和小伙伴说了几句话,人便去往“港湾”后门的方向。

郑悠悠猫手猫脚地跟过去,她知道吸血鬼都很警醒,便故意将后边的门打开——不惜让侧边的人直呼好冷,也要让鼎沸的人声给自己做掩护。

饶是这样,她过去后,还是发现,宋清晨和那个金发女不见了。

后面的院墙之下,空无一人。

悠悠扫兴地回到屋内,将门轰然一声关上。

正好碰上一小场骚动。

驻唱的“千鹤”小姐姐说嗓子冒烟,需要喝一杯酒歇歇气。

台下的人都在喝倒彩。

一袭黑裙的千鹤揽过悠悠的肩,红唇烈焰,明晃晃地笑道:“悠悠,要不要你替我唱一首?”

悠悠尬笑:“我哪儿成呀。”

“来嘛。”说着拖了她上台,揽过话筒和台下笑道:“这里有一位唱歌比老千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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